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0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方向)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满30人开班)
刑法学(满30人开班)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方向(满30人开班)
二、优势
1. 品牌优势:
在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以7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继续领先,并居全国高校首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04年、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两次学科评估中均列全国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名。
2. 权威师资:
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人大法学院先后有10名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学院现有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长江学者3名,有50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同时,人大法学院还聘请了60余位国际上著名的法学家和国内法律知名人士为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3. 特色服务: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可旁听我院不同年级的进修班课程;使用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共享人大法学院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学术信息。人大法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将为广大学员提供一流的服务。
三、专业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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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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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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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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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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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宪法与行政法学
gh刑法
g民法
g法理学
gh中国法制史
h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
(政治理论课)
g外国语(英、日、德、法、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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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h”号
为学校题库考试
+
带“g”号
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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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核
心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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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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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和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商法、法学前沿、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婚姻法与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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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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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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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经济法总论、财税法、竞争法、金融法、企业公司法、法学前沿、涉外经济法、房地产法、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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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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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物权法、债和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法学前沿、民事诉讼法、著作权法、商业标记法、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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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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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法学前沿、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各论、刑事执行法学、犯罪学、刑事诉讼法、外国刑法、刑事政策学、刑事侦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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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与
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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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法学前沿、中国宪法学、中国行政法学、基本权利与宪法案例研究、国家公务员法、行政法案例分析、比较宪法学、比较行政法学、国家赔偿与行政补偿法、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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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安排
进修时间两年,以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双休日授课,每门课程进行考试式考核。
五、收费标准和缴纳
1. 进修学费20000元,一次交清。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教材费由本人自理。
2.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缴纳上述进修学费外,还需交纳考试费、论文指导和答辩费。此部分费用按照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缴纳。
六、颁发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颁发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
七、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大专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者。
3.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可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八、报名
1. 报名时间:
夏季班:2010年3月—6月,开课时间2010年7月
冬季班(只限民商法、经济法):2010年9月—11月,开课时间2010年12月
2. 报名手续:带4张1寸近期彩色照片,交本人最后学历证、学位证的复印件(A4纸)各一份,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附:有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问题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1. 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有资格参加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和国家水平考试(外国语和法学综合:宪法、刑法、民法、法理学和中国法制史),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2. 在所学专业有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登记表》和《科研成果承诺书》,缴纳考试费。可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费200元、课程考试费250元/科)。
2.在办理了课程考试资格卡当月起,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水平考试。接受申请的时间按照人民大学的规定办理。
3.在全部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申请,交纳论文指导、答辩费6500元。
4.在论文提交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5.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